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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和创新问题——我的两个极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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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开峻 2010-01-18, 6:33 pm

继承和创新问题——我的两个极端

看到很多文章,几乎标榜治国治人治心的文章都在拿古人的话、古人的事说事,引经据典,信手拈来,似乎不抛出几句“之乎者也”就不能说明道理和自己文章的分量——哪是这样的!只不过卖弄自己的“渊博”罢了!

要说明道理很简单,就是那身边的事说,取常人谙熟的事理来说。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作者不知道?

就是知道的话,也未必肯为!因为有些老学究们喜欢古人的话,古人干的事,包括古人“生杀予夺”的特权、古人“君君臣臣”的奴才理论等。

咱不是反对古文,不是反对引经据典,是反对这种文风、这种惟古不维新的风气。躺在古人的牙床上,是永远出不了新思想的。

古典诗词另当别论。

我不赞成对古典诗词的格律、韵脚和手段上进行创新。为什么呢?唐诗宋词已经达到创作上的极致,其审美已经达到巅峰。超过唐诗宋词的写作境界无疑是痴人说梦。现在有些人主张改革其实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怕那些“平仄”,怕那些“起承转合”的束缚,说到底是懒汉思想。有些人主张抛弃古典诗词的格律和韵脚,成为自由的仅仅是押韵的“中间体”。我对此是不屑一顾的,并且明确的告诉这些人,你们的做法是徒劳!

对于唐诗宋词只能继承,不能创新。因为时代变了,已经没有那种氛围“自度”。古典诗词固有的平仄是维系诗词的抑扬顿挫、声韵流美,改变了就啥也不是了。我主张格律从严、韵脚放宽、依循今音。诗词固有的平仄限制还是要维系的,偶然出一两处不可计较,词义为先,我一贯这么认为。诗词的韵脚约定俗成,更不可改变。现在有些人标榜“中 间 体”,甚至抛弃了绝句的韵脚,一首诗里面竟然出现两个韵脚,这还叫绝句吗?诸位可以在百度里搜索一下“诗词中 间 体”就可以看到此类的大作。他们的诗词已经不叫诗词了,叫“四不像”了,我不是刻意要诋毁这些“诗”,我只是表明自己的看法,我更没有时间和这些人论战。

该摒弃的,就毫不犹豫地摒弃。

该继承的,要小心翼翼、如履薄冰地继承。

该改革的,要光明正大、有理有据地提出理由,昭告天下“改之有理”,得到大多数人拥护后,你再说改革成功。

今儿就说这么多。一切来挑战我观点的人,我都不予理睬。我很固执的。

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


这是旧作,里面有些观点可能不合时宜。开峻注。2010.1.18


由开峻于2010-01-19, 10:07 am进行了最后一次编辑,总共编辑了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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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 由 天空正蓝 2010-01-19, 9:25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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